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3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传真:0909-2319546
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开源大道东侧精河县恒瑞新型有限公司院内 |
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审核人: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