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29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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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精河县茫丁乡贵长鑫塑料再生颗粒厂扩建造粒生产线项目 |
精河工业园荆门路西侧精河县鸿新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精河县茫丁乡贵长鑫塑料再生颗粒厂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