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11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3月2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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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博乐金三角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内 |
博乐市净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升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 |
博州精河工业园区盐化工产业区标准化厂房提升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 |
精河化工园区北侧600米处。 |
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