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4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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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办公楼2号楼4061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精河县伟源沙石有限公司新建砂石厂项目 |
精河县精河工业园区上海路北侧 |
精河县伟源沙石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博州温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博乐市、温泉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