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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红十字会 发布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日期:2020-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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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联合向社会发布接收捐赠账户公告。

公告明确,当前急需物资主要有: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等。

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此次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接收,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捐赠时请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方式,捐赠请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银行捐款:

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乌鲁木齐农业银行大湾北路支行;

账号:30007001040000664;

联系人:高军瑞;

  • 联系电话:0991-257073113579279910

    官网捐赠:

    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xjredcross.org.cn/,点击“捐赠服务”。

    微信公众号:

    关注新疆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捐赠”。

    捐赠地址:

    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曼苏尔·纳曼;

    联系电话:0991-25661121809948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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