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党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突出抓好脱贫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兜底等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确保就业扶贫工作推进有力。
依托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各类经营主体作用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促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通过各种途径转移3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劳动力就业875人次,组织149名农村劳动力参加各类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有针对性引导和推荐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截至目前,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6场次。同时,通过“网上精河”公共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44条,提供就业岗位921个。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落实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开发公益性岗位1040个,其中开发乡村公岗300个安置脱贫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增加培训人员总量,以技工学校为主阵地,各乡镇场为培训点,开设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技能培训班,加大培训力度。截至目前,组织培训4183人,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783人,脱贫户劳动力27人。持续深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截至目前,为2170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1.7万元;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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