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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河县技工学校开展2024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日期:2024-01-09

来源:精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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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精河县技工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价认定工种

电工(五级/四级)、中式烹调师(五级/四级)。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开始。

三、认定时间

电工、中式烹调师视报名人数确定,满20人以上即通知认定时间、统一组织评价认定。

四、报名条件

依据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附录5报名条件标准。

①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工/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作岗位。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五、认定机构

由精河县技工学校负责电工和中式烹调师职业(工种)的评价认定。

机构地址:新疆精河县开源大道

精河县技工学校是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评估、遴选确定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社会评价机构(查询网址http://pjjg.osta.org.cn/detail/35108detail.html)。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在国家人社部备案机构认定职业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

六、收费标准

以评价机构公示收费标准为准。该标准依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482号)制定。

七、其他要求

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的主体及个人,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违规发放证书、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违规收费、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二)证书及备案机构查询

考试通过后,由精河县技工学校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查询:http://zscx.osta.org.cn/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审核人:木黑提·白山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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