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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年前一轮退耕还林抚育项目补贴 |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建设任务的通知 |
新林规字〔2024〕295号 |
中央 |
部分2005年、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经验收合格的退耕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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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补贴标准:18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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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确认的前一轮退耕还林县级验收结果,确定抚育补助面积和对象。 2.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对退耕还林面积进行巩固成果验收。 3.验收合格后,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通过代发金融机构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助(退耕户对不合格地块进行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
每批次 |
验收合格后发放 |
精河县林草中心0909-5332280、县财政局0909-5335937、各村村委会 |
是 |
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无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