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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关于精河县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和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9-20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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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在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精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丽琴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作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㈠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73000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73000万元。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15588万元。1—8月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补助8124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018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及专项上解支出为线下支出,年中执行数据不反映,年终决算后反映数据,故此处调整预算数不包含这两项)。

㈡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0500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20500万元。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23289万元。1—8月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1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38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为线下支出,年中执行数据不反映,年终决算后反映数据,故此处调整预算数不包含这两项)。

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2835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22835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0116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20116万元。

㈣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5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2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5万元,未发生调整,仍为25万元。

㈤ 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精河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2亿元。2022年再融资债券0.8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根据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精河县依照自治区财政厅批复下达限额举借的债务,分别列入年初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经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通过上级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二、2022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㈠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1—8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88万元,完成预算的59.98%,同比增收15141万元,增长52.85%。从收入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完成20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6%,同比增收7413万元,增长56.54%;非税收入完成2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3%,同比增收7728万元,增长49.74%。1—8月虽受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收入较为困难,但我县积极克服困难,不折不扣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1—8月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484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301829万元的78.68%,同比增支21907万元,增长10.18%。从支出执行情况看,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向重点领域、民生支出倾斜,支出保障有力。

㈡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6814万元,完成预算的33.24%,同比减收2901万元,下降29.86%。1—8月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762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预算138600万元的58.27%。

㈢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6.7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11万元,完成预算的68.67%。

㈣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1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20%。

㈤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初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18亿元,日协贷款0.07亿元,专项债券22.75亿元。

1—8月累计争取到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安排用于县体育综合场馆、县技工学校、县城新建道路工程、县完全中学等民生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安排用于智慧停车场、公铁联运物流园集装箱专用线及保税仓库、老旧小区改造、县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县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站煤改电、综合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建设、冷链物流建设、巴音阿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升级改造、精河工业园区供水厂建设、精河工业园区职工周转楼建设等重点项目。

截至2022年8月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9.4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94亿元,日协贷款0.07亿元,专项债券34.48亿元。

截至2022年8月末,自治区批复我县债务限额为64.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63亿元。我县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2022年1—8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㈠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受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疫情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比较严峻。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坚决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及留抵退税政策,1—8月全县企业留抵退税规模达3780万元,按照承担比例县级财政已承担企业留抵退税501万元,惠及107户纳税人。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密切跟踪、及时了解积极财政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1—8月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81241万元。坚持“任务不变,目标不减”原则,在挖掘税收潜力、加大非税收入征收上狠下功夫,完成了自治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㈡坚持稳住经济大盘,集中强化重点支出。贯彻落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效应对疫情给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是落实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截至8月底,精河县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国有房租减免政策50户,减免租金22.16万元;国有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125户,减免租金133.63万元。二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截至8月底,开展担保业务1笔担保贷款200万元,减免担保费2万元。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严格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减免履约保证金。四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费。截至8月底,已降费4.29万元,涉及2626人。五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全力保障“三保”预算支出需求。六是坚定不移办实办好民生事业,始终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加大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文化等民生投入,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㈢切实深化财政改革,不断规范财政运行。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县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闭环管理,对全县133个部门单位实施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县政府预算及各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模式,稳步推进政府采购“一张网”,打造阳光采购、透明采购,1—8月项目采购节约资金263万元,节支率为5.32%。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实名制管理,1—8月已发放补贴13项,发放金额7419万元,受益群众1528户、9444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实行项目资金监管关口前移,1—8月监督审核招标控制价及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63个,审减金额6494万元,切实强化项目监督,节约财政资金。

㈣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预算单位提取大额现金实行财政审批制度,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加强对预算单位业务指导,提升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系统”业务操作水平,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开展减税降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县对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等7项重点任务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到位。

㈤ 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严格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转贷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保障合理融资需求。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审核,绝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持续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始终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基本原则,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事件底线。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投入10万元搭建非法集资预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党委网信办、公安局网监等监测预警平台,及时监测各类风险,并推送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群、QQ群、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专栏,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等,推动常态化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推动防非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点,不断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形成全社会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四、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是财政增收压力进一步增大。我县经济规模较小,缺乏稳定可持续财源,收入增长缓慢,加上受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县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组织收入较为困难。二是收支矛盾愈发突出。县财政自给能力薄弱,财力基本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财政资金负担过重,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及新增财力远远无法满足突出民生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的需求。加上消化历年财政借垫款、债务还本付息、大力实行留抵退税等,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三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还存在诸多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四是预算管理统筹力度不足,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单位存在重建设轻绩效的思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㈠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一是紧盯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三项指标目标,巩固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全面加强收入征管,各执收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如期实现。二是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引导企业把减税降费转化为发展动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利用财税政策,创新财政服务保障能力,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育稳定、优质、广泛的税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四是聚焦精河优势、明确招商产业,提高招商工作质量和效果,精准招商,落实好招商引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培植税源。

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坚决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底线,优化支出结构,通过压一般、保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支出保障力度,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平稳发展。二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项工作要求,督促全县各单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精打细算,提质增效,严控“三公”经费增长,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惠企利民的实事上。三是加快项目实施,对已实施、已完工的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对未启动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产生效益。

㈢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有序推进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等财政改革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制度,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抓好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对接县发改委及项目实施相关单位,做好2023年债券项目储备,积极向上申请2023年债券。持续推行资产调配机制,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根据国有经营性资产产权办理情况,逐步将原党政综合楼、原教育局办公楼、原交通局办公楼等资产以实物注资的方式注入国资公司,壮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㈣建立库款监测机制。加强库款运行管理,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好重点支出、增值税留抵退税、疫情防控、基层“三保”以及稳经济重点项目等支出资金保障。及时了解大额资金支出需求,力促各项支出井然有序。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稳步调度资金,确保县财政平稳运行。

㈤加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对预算执行中项目进度缓慢、执行效果不好,当年无法实施的项目或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支出进度的财政资金,按程序给予核减预算或收回统筹优先用于基层“三保”等重点任务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㈥ 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一是扎实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研究制定《精河县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密切关注财经动态,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安排精河县2023年部门预算。二是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增强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切实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将非财政性资金拨款收入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㈦ 全面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加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补贴、预算绩效管理等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把预算公开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

㈧ 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纪检、审计部门监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强化县、乡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等民生领域资金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理财、科学理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面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积极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决议,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县财政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审核人: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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