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各位代表、委员能够全面了解财政管理的有关情况,更好的审查《关于精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将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支出、转移性支出、年终结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5.调入资金: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6.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9.结余或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10.专项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主要包括交通专项上解、水利专项上解和人才专项上解、地方教育附加等支出。
11.结算: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的规定,办理跨年度清算事项。主要通过结算来核定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财政收支、确定补助和上解数额等。
12.决算: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决算由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它通常按照我国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决算的构成和收支项目同预算是一致的。
13.三公经费:指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14.国库集中收付: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15.公务卡:指以预算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个人名义开立,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16.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7.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18.绩效预算: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通过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