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发〔2019〕31号)要求,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精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资金规模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坚持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紧密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精确瞄准脱贫攻坚任务,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和论证工作,在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编制完成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特此报备。
附件:精河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备案表
精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精河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