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精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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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政办函〔2025〕9号要求进行编制。

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党校综合大楼东楼三楼办公室;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2038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精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公开组织、强化公开宣传、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㈠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精河县政府网”公开政府系统信息。2024年以来,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等专业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生产任务,三公经费、政务工作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99条。二是通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等专业负责干部每月深入各乡镇场(街道)和“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统计工作指导和进行电话答疑解惑共计376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审批程序。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效制度”,按照信息公开由业务骨干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公开,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的发生。

㈣ 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干部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

㈤监督保障。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精河县统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㈠ 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更新慢的现象;二是存在有些政务公开稿件中出现用词不当或用词错误的情况。

㈡改进措施:一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主抓,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完善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二是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内容的审核,杜绝稿件出现对业务工作具体开展提炼总结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同时,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审核工作,努力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县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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