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精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来源:精河县精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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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精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909-5332127)。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精河镇通过精河县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37条。其中对机构设置的相关栏目更新2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放管服”改革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119条、“五公经费”信息4条。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丝路新语·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87条,其中发布惠民政策、安全小知识49条,民生民心民情类信息330条,基层治理类信息208条,视频号发布各类视频54部;利用居民大讲堂、周一升国旗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宣传700余次。印发交通安全、居民医疗和养老、电信诈骗等各类宣传材料33000余份。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精河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

㈢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精河县精河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严格落实发布、审核双账号和“三审三校”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精河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精河县政府网进行发布。为不断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切实加强信息收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信息安全。

㈤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考核,镇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建立监督评议制度,各部门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确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月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每月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不到位、发布内容时效性不强、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等问题,我镇着重提升经办人员能力水平,明确审核人员责任与流程,加强培训与考核;在发布内容时效性方面,建立倒计时制度限定发布时限,强化信息收集与推送,定期检查通报;在主动公开信息全面性方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宣传和解释。

2024年,精河镇不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透明化,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意见征集较少,缺少座谈会等对外意见征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意见征集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座谈会、新春第一会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明确考核指标,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定期组织开展测评自查、问题整改等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全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形成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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