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精河县决算的报告
精河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丽琴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财政决算已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报告精河县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县财政部门践行初心使命,紧紧围绕县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凝心聚力,坚持节用裕民,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压减政府开支、优化收支结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59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7%,比上年增长32.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6113万元(返还性收入156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6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9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700万元、调入资金1374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69万元、上年结余97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31688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72.76%,比上年增长8.0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16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2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304300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全县结转结余资金1258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12587万元。全县实现收支平衡。
相较于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3000万元,年终结余减少3000万元。
㈡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8144万元,完成预算的83.88%,比上年下降7.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000万元,上年结余6521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4337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0329万元,完成预算的152.49%,加上调出资金11189万元(年初预算调出结余资金6521万元,本年调出4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6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4337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 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602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163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835万元,利息收入12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08万元、转移收入7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1112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为3194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1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830万元。
相较于向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352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减少1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166万元,利息收入减少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减少52万元、转移收入减少1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万元。
㈣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26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21年债务限额为50.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63亿元。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我县再融资债券规模0.67亿元。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安排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1.8亿元,重点用于公铁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城市停车场、园区厂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到位再融资债券0.67亿元。
2021年底我县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6.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1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75亿元,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2021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㈠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59万元,同比增长32.74%。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类资金支持。全年向上争取资金21.53亿元,有效缓解财力缺口和政府偿债压力。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动态监控、及时盘活使用的长效机制,全部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有效增加财政资金供给,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㈡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物资储备原则,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近1.41亿元,切实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支出。
㈢积极发挥财政稳投资促发展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聚焦县党委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建立健全滚动项目库,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1亿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着力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形成对经济和投资的有效拉动。二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充分发挥国有经营资产的杠杆作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精河县的资金支持,为精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抓好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2021年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投放贷款84.25亿元,较年初增长24.66%,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㈣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严格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原则,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二是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按月将“三保”预算执行情况、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库款管理情况和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年度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事项,切实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等制度,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㈤全力保障民生,推动社会和谐 。坚定不移办实办好民生事业,始终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加大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文化等民生投入,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㈥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21年我县获得全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第一名。二是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收回支出进度缓慢的低效无效资金,2021年收回各类结余、沉淀资金2.77亿元统筹使用。三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单位往来款项和闲置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全面推进“政采云”平台建设,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手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政府采购动态监管、精准服务,累计节约资金290.48万元,节支率4%。五是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控,2021年累计到位直达资金4.13亿元,支出3.96亿元,支出率95.9%,对直达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直接惠企利民。六是不折不扣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实名制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全部实现“一卡通”实名发放,2021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97亿元,受益群众18204户(人)。七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核,实行项目资金监管关口前移,监督审核招标控制价及竣工决算审计项目317个,审减金额1.04亿元,切实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持续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严格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部门绩效情况、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等全部同步公开。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公开。三是全面公开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外,精河县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
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及时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报告、决算报告。二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2020年度精河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做到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分解任务,及时对接沟通,及时整改落实。三是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举一反三、完善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2021年,面对重重困难,财政工作在困境中砥砺前行,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有力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县财政平稳运行。同时也要看到,一方面,受继续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带来的收入阶段性压力,以及加大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力度造成的一次性收入来源渠道萎缩等诸多因素影响,组织财政收入面临较大的困难,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加大。另一方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保障县党委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压力较大,财政支出压力更加凸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通过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等各项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9月20日
审核人:肖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