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和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拓展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功能,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一是促融资,缓解企业资金难。建立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融资需求表,主动联系各金融机构,实施一对一、一企一策进行融资贷款服务。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向工业企业倾斜;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推介会,适时召开金融机构与企业家座谈会、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座谈会,建立信息互通、信誉互信渠道,丰富贷款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二是抓好存量企业达产,稳定基本盘。优化完善工业企业州、县、部门领导“三级”包联机制,把为企业纾难解困作为量化考核包联成效的重要依据,“一企一策”建立企业困难问题销号台账,实行全程跟踪、闭环管理,及时跟踪、清单式对账销号、保障企业顺畅运行、扩产达效。落实企业培育升规升限激励支持政策,提升企业升规升限积极性。持续关注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情况,对企业关注的政策兑现情况及时跟进和掌握,确保政策及时送达企业。
三是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研究自治区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专精特新等项目申报指南,并及时将相关申请文件转发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工业企业,积极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技改、技术创新项目、“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商会、协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民营企业的诉求和建议。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各类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审核人:常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