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结果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第六批典型案件)

日期:2023-07-21

来源:

分享:

为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1.精河县托里镇某农资店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

2023年7月4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河县托里镇某农资店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06月05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持有人投诉,对精河县托里镇某农资店依法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店门头招牌为红底白色字“棉葡之家农资”,店内收银台背景印有红底白色字“棉葡之家农资”字体,店内右边墙上印有红底白色字“棉葡之家农资”字样。现场核查时当事人未能向提供“葡棉之家、葡棉之嘉”商标注册证和商标使用许可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精河县某馅饼店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

2023年7月4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河县某馅饼店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06月12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北老精华医院地下室的某馅饼店依法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厨房内食品柜上摆放有几十张热食类食品外包装袋,热食类食品外包装袋正面标有“”图形商标(图形商标右上角标有注册标记“®”)和“”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右上角标有注册标记“®”)。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当事人现场表示无法提供。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精河县城镇某五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2023年7月9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河县城镇某五金店销售侵犯“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充电式冲击扳手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3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某五金店”依法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销“大艺”牌充电式冲击扳手产品,现场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并开具鉴定证明,判定上述“大艺”牌充电式冲击扳手产品属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4.精河县城镇某商行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023年7月10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精河县城镇某商行无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05月04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精烟移〔2023〕第10号)内容为:本局依法对精河县城镇某商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进行调查,发现该案件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局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审核人:魏峰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