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1批预包装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知如下:
一、西域贡果(枸杞)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2025年8月21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精河县苏晓晓干果店销售的西域贡果(枸杞)(生产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5日依法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精河县苏晓晓干果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西域贡果(枸杞)7㎏,均未售出,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查封西域贡果(枸杞)4.5㎏(抽检2.5㎏)。精河县苏晓晓干果店表示今后不再售卖该批次西域贡果(枸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审核:邵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