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科技局联系。【地址:精河县新党校主楼五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427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精河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县科技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精河县科技局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信息及分工,确保群众准确了解本单位信息;按季度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面公开2020年度精河县科技局预算决算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在精河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5条,方便群众全面了解本单位政务和科技工作。
1、加强管理,推动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2020年,申报2020年自治区和自治州级各类科技项目13项,新立项4项,获得经费54万元。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治区级各类科技项目58项,新立项36个,获得经费150万元。安排专人对到期的州级实用人才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指导,已通过州科技局验收。
2、创新思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效进行。一是2020年,选聘科技特派员133名,组织在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机等方面资深的优秀科技特派员,采取电话、视频、微信和现场指导等方式,为企业和农户开展林果修剪、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养殖技术、棉花田间管理等技术服务与指导,推动科技宣传培训,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开展线上线下科技培训、宣传、指导约410场次,企业、农牧民参加人数达10060人次,助力复工复产。二是组织科技特派员参加自治区、自治州科技系统举办的农业、畜牧、创新创业、电子商务、科技项目申报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培训100余人次。三是优选89名科技特派员,成立精河县科学普及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和科技宣传活动。2020年,通过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活动,科普志愿服务队先后来到友谊社区、东郊社区和绿园社区、乡镇场村队、企业,开展科学普及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健康养生、反邪教、环保、爱国卫生、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实用技术科普宣传读本约3000本,播放科普、精神文明建设音视频30余个。
3、推动合作,提升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能力。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了枸杞、盐藻产品研发等一批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组织2家企业(精杞神公司、晶羿矿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晶羿矿业已成功申报并获批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精河县已有2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精杞神公司、金桑湾生物科技公司、天山果业公司、杞瑞生物科技公司和航天驿星)高新技术后备企业6家,引导企业持续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二是组织4家企业参加博州科技局和科技创新中心组织开展的第五届博州创新创业线上大赛,精河县推荐的精河县金桑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赛项目《一叶农人(桑叶固体饮料)的制作方法》获得二等奖;新精河县虹宇纺织有限公司参赛项目《前纺清梳联设备技术改造》获得三等奖。精河县金桑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博州科技局推荐参加自治区新疆创新创业大赛。三是加强对新疆枸杞工程技术中心、新疆枸杞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精河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联盟等科技平台或载体的指导,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提供科技支撑。加强了和北京壹科专利代办所新疆分所、新疆引航科技、中科院新疆生地所、新疆农科院、林科院、济南果品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对接和合作。2020年,先后有13组专家团队来精河对接科技工作,骨干企业精杞神、杞瑞公司长期引进柔性技术人才6人,助力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四是成功召开博州、精河县“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自治区转略研究院专家座谈和征集科技需求会议,编制上报了“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为博州“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起草夯实了基础。
4、积极推进博尔塔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是推动园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入选发改委“十四五”入库项目;三是科技服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四是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带动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六是加大品牌宣传,提升精河枸杞知名度。成功举办第三届枸杞文化旅游节暨枸杞高峰论坛推进了新疆枸杞产业创新发展。
5、推动科技援疆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6、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诚信能力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 年精河县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科技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任双组长,办公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理顺了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设立AB岗,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科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提交发布归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精河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8日
审核人:赵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