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精河县伊犁路7号;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659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精河县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组织领导、工作机构配备情况。县审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以精河审计局财政预算和“五公经费”信息公开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2021年各季度,审计局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全面公开了财政预算及“五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会议费、培训费信息。
3.重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坚持把精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
(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精河县审计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新疆政务服务APP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1.精河县审计局2021年通过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130条,其中审计结果公示56条,政务信息74条。主动公开了2020年审计工作报告、普通文件、信息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21年精河县审计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精河县审计局2021年充分发挥政务OA办公系统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精河县审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实施《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根据县政府提出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县审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信息宣传,不断扩大审计影响。提升宣传工作水平。通过创新宣传思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不断提高宣传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3.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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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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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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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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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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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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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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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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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已建立的公开平台公开的内容过于笼统、不具体;二是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责任追究不到位,对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上网进行公布,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现象。
2022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廉政建设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㈠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务信息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
㈡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加强对《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精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精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四项制度的学习,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
㈢处理好“三个关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关系,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推进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㈣继续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专版建设。计划对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提高审计局专版的实用性、可读性和互动性,以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要求。
㈤注重培训,提高效率,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紧建立审计局微信平台,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信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督促局机关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精河县审计局没有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审核人: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