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

精河县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7

来源:精河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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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科技局联系。【地址:精河县新党校主楼五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427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精河县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县科技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精河县科技局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信息及分工,确保群众准确了解本单位信息;按季度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面公开2021年度精河县科技局预算决算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在精河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5条,方便群众全面了解本单位政务和科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 年精河县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的工作分工及职责,确定1名分管领导,落实1个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通过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科技局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按照信息公开时间规定,及时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业务工作信息,公布了科技局职能、内设机构以及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法规、政策,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实现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服务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精河县科技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赵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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