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涉农补贴

2024年精河县第一批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日期:2024-10-12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1] 94号)精神,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2024年自治州财政第一批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博州财农[2024]8号),我县下达2023-2024年自治州财政第一批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补贴资金46.695万元。2024年度精河县第一批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饲料混合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补贴。

二、补贴产品与条件

列入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机具种类产品,规格为2m3≤混合室容积≤7m3的饲料混合机(饲料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对象。博州范围内(不含兵团)从事畜牧业生产的

个人和畜牧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包括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畜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企业和其他从事畜牧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二)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地方财政再补贴政策,即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0%,由自治州财政落实再补贴资金;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调整,自治州财政补贴额同步调整。

(三)补贴方式。参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式,待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采取“一卡通”直接补贴到户。原则上每个购机者只能享受1台地方财政购置补贴,对套补、骗补的全额退回中央和地方农机购置补贴。

四、操作流程

(一)坚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型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所在村(队)报备、申请地方再补贴资金,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村(队)收集相关资料统一向所在乡镇(场)报送拟申请补贴资金购机者信息,乡镇(场)对申请人信息、购置机型等进行复核,统一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三)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乡镇(场)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及

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核验工作,经

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时落实购置补贴资金;

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四)州、县市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和有关材料,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州财政局根据实际发生额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县市,由县市财政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

五、业务主管部门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精河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张丽琴 联系电话:0909-5333806经 办 人: 赵新龙 联系电话:0909-5333441

2.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人:代永亮 联系电话:0909-5337753

经 办 人:古再丽努尔 联系电话:0909-5337746

3.精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主要负责人:加娜尔 联系电话:0909-5321218

经 办 人:徐琼 联系电话:0909-5335599

七、2024年度精河县第一批《饲料混合机(饲料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资金兑付情况

2024年精河县分配自治州地方补贴《饲料混合机(饲料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补贴》46.695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1】94号)、博州政办发【2023】31号文件及精财农【2024】8号文件精神,已兑付各类饲料混合机(饲料全混合日粮制备机)168台,补贴资金46.695万元(肆拾陆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

审核人:娜木萨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