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4年度棉花补贴资金至7月发放率99.98%,4142户种植户受益,在补贴发放过程中,精河县村、乡、县各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密切配合,确保棉花补贴及时、准确、公平发放。
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在资金到位前1个月下发产量异常名单,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安排,村级认真核实分析、审核研判,确保补贴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资金到位后,村“六位一体”、村民代表根据最高限产对种植户棉花销售量进行分类研判:单产低于最高限产,符合补贴范围及时全额发放;单产高于限产,村委对高产的原因进行逐户研判,确定符合补贴范围的销售量。研判完成后对销售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销售量数据作为补贴计算依据上报乡镇农办审核。
三是乡镇管理部门做好抽查审核。乡镇农办抽查种植面积大、产量高的种植户对种植面积、销售量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后的数据交财政所作为补贴发放审核依据,财政所随机抽查复核,复核后的数据上报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四是县级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审核发放。各乡镇上报补贴数据的同时提交村级研判记录、公示表、特殊情况说明等附件资料,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提交县财政局复核并发放补贴资金。
五是县财政局通过电话询问、数据比对等方式再次对已发放补贴进行复核,对补贴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多发、少发、漏发等问题推送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乡镇进行核查。确保补贴发放准确、公正、应发尽发。
六是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补贴发放过程中,县财政局要求各乡镇对补贴发放主管单位、发放金融机构及乡镇补贴发放相关工作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告,切实畅通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