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县农机化水平,扎实做好“三夏”“三秋”农机补贴工作,不断加快全县农机更新换代步伐,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农〔2025〕15号)、精财农〔2025〕12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4〕740号)补贴程序,按照农户申请、系统录入、资料审核、现场核实、人机合影、公示等环节,拟兑付第三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共计200万元(贰佰万元整),补贴各类农机(具)166台(套),受益农户138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兑付的购机者信息(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9月6日,共5天。如有购机信息与实际不符,请于9月6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补贴办公室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5337746 5337353
邮箱地址:83134312@QQ.com
联系人:古再丽
附件:2025年第三批精河县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审核人:娜木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