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涉农补贴

精河县2025年粮改饲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16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分享:

为持续推进我县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节本提质增效,做好2025年粮改饲工作,根据博州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畜牧兽医)资金分配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节本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坚持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储使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引导农牧民加快转变传统养畜观念,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推动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工作原则

(一)种养结合,以养带种。根据我县牛、羊等草食家畜的养殖规模,以畜定需,以需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和青贮饲草料收贮总量;通过普及饲草料加工和科学饲喂技术,促进饲草料就地就近转化,提高饲草料种植效益和养殖效益。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考虑我县综合资源情况、环境承载能力、销售市场等因素,农牧业现状特点,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在全县6个乡(镇、场)全面实施。

(三)政府引导,需求拉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引导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或饲草收贮企业(合作社)面向市场组织生产,通过政策宣传和财政补贴支持,提高规模化养殖企业(合作社)种草养畜积极性。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

1.精河县根据2024年粮改饲任务完成情况和2025年各乡(镇、场)需求,在茫丁乡、八家户、托里镇、大河沿子镇、阿合其、托托镇符合条件的94实施主体实施。

2.实施主体名称:

2.1精河县托里乡达拉养殖专业合作社

2.2精河县善诺养殖专业合作社

2.3精河县赛恒机养殖专业合作社

2.4精河县草原之家养殖农民专业合作

2.5阔科托勒盖养殖专业合作社

2.6基布克养殖专业合作社

2.7精河县黑头萨福克养殖专业合作社

2.8精河县阿斯那养殖专业合作社

2.9精河县托里镇辰逸家庭农场

2.10托里乡呼斯台养殖专业合作社

2.11托里乡林塔专业合作社

2.12托里乡轩宇养殖专业合作社

2.13西域红宝养殖合作社

2.14精河县天北牧业草料种植专业合作社

2.15托里乡其达拉养殖专业合作社

2.16托里乡查汉彩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2.17托里镇德泰仁种养专业合作社

2.18精河县泽轩养殖专业合作社

2.19精河县戴疆家庭农场

2.20托托镇伍眼井家庭农场

2.21精河县苜蓿沟养殖合作社

2.22精河县卡生江养殖专业合作社

2.23精河县建翔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24精河县托托乡巴岩特色养殖合作社

2.25精河县阿乐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26精河县百棵树优质肉用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27精河县踏奔养殖专业合作社

2.28精河县萨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29精河县六桥养殖专业合作社

2.30精河县惠鑫牧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2.31精河县皆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2.32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程成城养殖家庭农场

2.33精河县犇羴多多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34精河县天林生态有限公司

2.35精河县阿布都拉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2.36精河县阿克达牛羊农民专业合作社

2.37精河县科克来木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38精河县阳光河沿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39精河县腾峰养殖专业合作社

2.40精河县新飞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

2.41精河县敏飞祥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2.42精河县众旺棉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43精河县新发展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2.44精河县尤土木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45精河县牧王肉羊肉牛羊殖专业合作社

2.46精河县鑫牧源萨福克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47精河县宜阳养殖专业合作社

2.48精河县领头羊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49精河县鹏锦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50精河县恒盛沃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2.51精河县鹏林畜禽养殖家庭农场

2.52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博汇缘养殖家庭农场

2.53精河县奶驼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2.54精河县腾越永成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55精河县顺康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56精河县阿克布拉克农民养殖专业合作

2.57精河县鑫手笼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2.58精河县富农农民专业合作社

2.59精河县杰苏尔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60精河县吾米提养殖专业合作社

2.61精河县智勇养殖专业合作社

2.62精河县鑫禾养殖场

2.63精河县北兴种养殖合作社

2.64精河县海赛尔养殖专业合作社

2.65精河县天山草原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2.66精河县康丰种养殖合作社

2.67精河县鑫旺合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68精河县昊鑫养殖合作社

2.69精河县俄热斯养殖专业合作社

2.70精河县咩咩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71精河县达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72精河县绿享牲畜养殖家庭农场

2.73精河县农民伯伯养殖家庭农场

2.74精河县康牧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

2.75精河县常春满园牲畜养殖家庭农场

2.76精河县欢欢满园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77精河县碧水牧源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78精河县金秋牧源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79精河县欢欢向荣家庭农场

2.80精河县悠然鸿源牲畜养殖家庭农场

2.81精河县牧哥家庭农场

2.82精河县牧峰牧源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83精河县草康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84精河县牧源嘉兴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2.85精河县都拉洪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86精河县恩特马克养殖专业合作社

2.87精河县凯轩养殖家庭农场

2.88精河县领牧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89精河县金满仓牲畜养殖合作社

2.90精河县金棚畜牧养殖家庭农场

2.91精河县畜康养殖专业合作社

2.92精河县牧林合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2.93精河县德信家庭农场

2.94精河县美满家园家庭农场

(二)实施主体

1.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或年出栏1000只以上;单场当年实际收贮量200吨以上。

2.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年收贮、加工饲草产品1万吨以上,且具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以上实施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信用等级较高,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持续从事该行业生产1年以上。

(三)目标任务

2025年种植青贮玉米优质饲草总规模2.7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青贮饲料10.8万吨以上,中央财政补助青贮收储资金421.5万元。具体分解任务如下表:

精河县2025年粮改饲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场)

计划种植面积

(万亩)

计划收贮量

(万吨)

发放资金(万元)

1

茫丁乡

0.45

1.80

70.25

2

八家户农场

0.15

0.60

23.45

3

托里镇

0.78

3.1

120.95

4

大河沿子镇

0.96

3.85

150.20

5

阿合其农场

0.2

0.8

31.25

6

托托镇

0.16

0.65

25.40

合计

2.70

10.80

421.5

(四)补助范围及标准

补助范围为青贮玉米优质饲草,具体补助的饲草种类由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局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以实际青贮饲料收贮量为核算依据,每吨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元。

(五)补助方式

各实施主体完成收贮计划任务后,向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局、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兑付申请。项目由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财政部门组织对种植面积、收贮规模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后向实施主体拨付补贴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指定专人开展工作,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实施成效。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场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审核备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在关键节点加强检查指导,要安排专人对实施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收集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必要材料(种植、收贮合同、协议、图片、视频等资料),8月收贮开始后,每周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报送收贮进度周报表。实施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报送实施情况总结,主要包括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加强监管的做法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工作考虑等。

三是严格验收。实施完成后,精河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先组织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复验,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财政等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抽验,自治区将适时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

加强技术支撑。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积极组织科研、技术推广单位,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展开技术研究和集成配套,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研发和推广力度。

做好培训宣传。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要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研讨等方式,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报道粮改饲成效,总结成功模式,挖掘亮点、树立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关心、参与粮改饲项目工作,营造促进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审核人:居玛塔衣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