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农〔2024〕55号)、(精财农〔2024〕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发挥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效益,坚决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在做好小麦拔节期化学调控,有效控制株高、优化群体、健壮个体的基础上,抓好穗期病
虫害防治和防倒伏、干热风,扎实推进小麦“一喷三防”政策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努力赢得粮食丰收主动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助范围。在精河县区域内各乡镇场、村队的小麦种植户,面积总计0.5万亩,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
(二)补助对象。项目区域内组织开展喷防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种植户(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获得补助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须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补助标准。2025年自治州下达精河县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项目资金2.5万元,小麦种植任务0.5万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每亩补助资金5元。主要用于防控所需杀菌剂、杀虫剂、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物资采购。
(四)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以物化补助为主,由县级统一组织采购防治药剂、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及时将采购的物资分发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和农户。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承包防治、统防统治、代防代治(代喷代施)等统一作业,提高“一喷三防”效率和效果。可根据小麦保穗保产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方式。
二、组织实施
(一)落实补助面积。我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小麦生产重点乡镇和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兼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专业防治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明确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范围,确保“一喷三防”措施落实到户到田。
(二)确定实施方式。结合实际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等。统一组织喷施作业地块应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可根据社会化服务能力,自主选择人员力量强、技术设备先进、作业规模较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作业服务,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统一开展喷施作业。
(三)及时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进一步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时效性,必要时可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等方式,提前开展喷防作业。实施过程中,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采取“特事特办”方式,以最快速度采购物资或购买承包防治、统防统治和代防代治(代喷代施)等服务,抓住小麦拔节、灌浆等关键窗口期,统一开展喷防作业,确保不误农时。务必于7月15日前完成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实施。
(四)广泛宣传发动。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政策性强,涉及种粮农户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一喷三防”补贴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宣传力度,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做到小麦不丰收技术服务不松懈。
(五)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资金2.5万元,小麦“一喷三防”补贴面积0.5万亩,每亩补贴5元。计划采购磷酸二氢钾(五氧化二磷52%,氧化钾34%)、预防干热风的健利饱(氨基酸100g/L,Fe+Zn+B20g/L)、10%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高效便民、不误农时的原则,明确具体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补助方式等内容,第一时间将任务分解下去,尽快采购物资和服务,及早组织实施,确保农时到、作业到、资金到。在小麦生长和病虫发生防治关键期,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对“一喷三防”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要求,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监管,严格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喷防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环境,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三)强化进度调度。加强项目落实情况调度,按要求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种植业)植保植检信息管理“一喷三防”调度系统,确保调度工作的时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审核人:那玛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