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精财农〔2025〕2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精财农〔2025〕33号)文件精神,精河县2026年到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250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950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3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2024〕740号)补贴程序,已对2026年第二批农机补贴机具核实完毕,计划按照补贴申请时间顺序兑付资金。已录入系统但尚未兑付的申请优先兑付的原则,符合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各类农机(具)209台(套),受益农户164户,共计补贴资金274.9万元(贰佰柒拾肆万玖仟元整)。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核验通过的购机者信息(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购机信息与实际不符,请5月26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补贴办公室反映。如不存在信息不符等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办理补贴手续。
监督投诉电话:0909-5337746 0909-5337353
邮箱地址:83134312@QQ.com
附件:2026年度精河县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第二批)
审核人:古再丽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