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传播是儿童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艾梅乙”)的主要途径,直接威胁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是我国预防儿童新发感染的核心战略。精河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行动部署,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技术培训、措施管理和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消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孕期HIV抗体、梅毒、乙肝检测率100%,国家消除评估21个参考指标均达标。
二、主要工作举措
㈠强化组织保障。2025年成立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明确部门职责。精河县卫健委不断健全协作机制,先后联合县直多部门制定印发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形成“政府主导、卫健牵头、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组织召开2次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进会。
㈡提升技术能力。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医疗机构参加了自治区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工作协调会4场次,对各成员单位及医疗机构开展业务指导3次,组织社会组织培训1场次。
㈢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多平台宣传,拓宽宣传覆盖面,形成了强大的宣传矩阵,宣传覆盖全县12个公交站台、友好时代广场大屏、240辆出租车LED屏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艾梅乙”母婴传播的认知,增强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人的预防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反家暴反歧视”主题宣传活动。
精河县将持续巩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成果,进一步优化服务链条、提升区域均衡性,为妇女儿童构建“零传播、零歧视”的支持性环境,全力护航人口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吴轩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