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工作,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相关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还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指导其完善废水处理流程,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废水处理技能,确保废水处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对全县11家医疗机构废水进行检测,2024年第一季度医疗废水排放全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达标率为100%。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继续做好医疗废物监管检查,有效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