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新疆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爱卫办函〔2025〕7号
自治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州、市爱卫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爱卫办组织制定了《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新疆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并经自治区爱卫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新疆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新疆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夯实健康新疆建设基础。
一、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一)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依法打击整治伪劣健康科普信息。做好心理健康、精神卫生科普宣传工作,发布睡眠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开展健康睡眠系列科普宣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新华社新疆分社、新疆日报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第37个爱国卫生月、“奋进新征程运动促健康”“名医走基层一志愿服务行”“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关爱生命救在身边”“世界急救日”“好家风健康行”“全国十佳救护员”宣传活动等,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育局、中医药局、妇联、红十字会、计生协分别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播电视局、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二、践行健康生活,促进身心健康
(三)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持续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质增效。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推进儿童青少年肥胖中医药干预试点。强化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多病共防,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壮骨、健体”公共卫生行动。开展学生体重管理技术指导和健康咨询,促进儿童青少年养成合理膳食、主动运动、定期测量体重、爱眼护眼等良好习惯。(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中医药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12356”心理援助热线投运,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心理咨询门诊。健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稳妥开展全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建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和网上服务平台,提升心理健康、“自护教育”“中高考解压”等品牌项目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民政厅、团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健康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快推进实施我区《促进合理膳食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5年)》,发布并应用推广各类食养指南。开展“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系列合理膳食主题宣教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六)开展我区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专项工作。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第二届全民健身大赛等活动。鼓励创新模式,因地制宜推进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建设。(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负责)
(七)完成2025年全区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开展第3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控烟立法、执法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健康服务,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八)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持续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和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两消除”,加快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实施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试点项目。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建设,推动全区三级、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能提供儿科诊疗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九)实施《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2025—2027年)。持续开展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健康睡眠、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开展“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国敬老月”“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中医药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优化调整监测工作方案,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内涵建设,广泛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环境整治,建设健康家园
(十一)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按照《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21〕1号)和《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2〕38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十二)落实国家疾控局关于《健康中国行动一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5—2030年)》要求,健全我区环境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实施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自治区疾控局牵头负责)
(十三)完善全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自治区水利厅牵头负责)
(十四)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为目标,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城乡面貌新变化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参与)
(十五)着力改善道路水路、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客运场站、部队营区卫生环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军区保障部卫生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快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十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成效评估。持续推动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促进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参与)
(十八)实施“博爱家园”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自治区红十字会牵头负责)
五、加强监测评估,防控重大疾病
(十九)推进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相关管理指南及慢性病膳食运动指导要点培训推广。持续高质量开展营养和慢性病相关监测,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和全流程管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落实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胃肠炎、轮状病毒胃肠炎、拉沙热、链球菌中毒性休克综合征等传染病诊疗方案。动态优化调整新冠、猴痘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政策措施。构建完善多渠道传染病监测系统,强化跳蚤、老鼠等病媒生物监测防制,做好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和预警。持续抓好免疫规划工作落实,维持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高质量推进全区重点寄生虫病消除进程。实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地方病防治“十五五”规划制定,加快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进程。(自治区疾控局牵头负责)
(二十二)开展2025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血防宣传周”“全国疟疾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自治区疾控局牵头负责)
六、强化健康治理,完善健康保障
(二十三)配合全国爱卫办制订全国健康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指导全区规范做好健康企业、健康机关等建设。完善家庭健康指导员工作指南和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规范。广泛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高质量推进健康家庭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计生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十六)推动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巩固深化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开展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麻精类药品新列管品种的监管力度。开展2025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持续推进医疗美容、青少年近视防治、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等环节整治工作。(自治区药监局牵头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融合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各地爱卫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探索健康治理有效模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审核人:吴轩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