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文号:精政发〔2025〕4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hxrmzf/2025-00004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5〕43号)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博州政发〔2025〕27号)精神,为保障精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精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精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不作为精河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抓好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精河县统计局,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曹相礼同志兼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请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精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精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协调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
孟克布音 |
县委常委 |
副召集人: |
李宁春 |
县委办主任 |
叶尔江·吐尔逊江 |
县政办党组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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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海峰 |
83团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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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哲明 |
91团党委常委、副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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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相礼 |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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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伟 |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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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陈明娜 |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田 兵 |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
刘炎卿 |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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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红海 |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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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云 |
县林草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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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杰 |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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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帅 |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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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疆 |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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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震 |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
蒙得巴雅尔·格局 |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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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雅俊 |
县市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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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霞 |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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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彬 |
县国资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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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毅 |
县委网信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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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斌 |
精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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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力买买提·吐尔逊 |
大河沿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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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才登巴力 |
托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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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哈提·沙亚别克 |
托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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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和甫江·米里提 |
茫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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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迪尔江·阿达木 |
八家户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
|
吐尔逊江·吐拉洪 |
阿合其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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