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0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1〕35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098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精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通知如下:
一、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㈠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
黄希别克·努尔旦 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长:
孟克布音 县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蒲攀峰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成员:
谭 娜 精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沙拉依丁·努尔 大河沿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才登巴力 托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斯哈提·沙亚别克 托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居拉提·赛西民 茫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卡迪尔江·阿达木 八家户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王清峰 阿合其农场场党委书记
杜萍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有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孙莲红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郝月萍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其仁巴特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世龄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巴·巴图孟克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东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海勇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多力肯·拜山巴依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卫芳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靳忠强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田兵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晓伟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 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㈡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及相应的应急工作,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重点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组织灾后处置和恢复生产等有关协调工作。
2.研究制定精河县防洪抗旱总体方案和防汛抗旱责任制度;督查精河县重点河流、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规划的编制,督促辖区内重大河道清障项目的完成。
3.督促各乡镇场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审查批准辖区内对防汛关系重大的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汛期调度运行计划。
4.紧急情况下,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和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抗灾工作。
5.根据流域总体规划和防汛抗旱专项规划,监督和指导重点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提高抗御洪水和干旱的能力。
㈢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传达、执行精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精河县防汛抗旱具体工作。
2.分析预测全县洪旱形势,研究拟定防汛抗旱对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统计核实上报精河县洪旱灾情,发布洪旱灾情信息。
3.协调督促全县防汛抗旱规划和重点水毁工程修复方案的编制,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县防汛抗旱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全州重点河流、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4.负责全县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和监督实施;负责精河县防洪基金、自治州下拨我县的防汛抗旱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5.负责全县防洪预警、通讯、信息网络系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与管理。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