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稳定,精河县水利局开展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具体如下:
一是全面覆盖重点领域。聚焦水库、水厂、污水处理厂、水电站、河流堤防等关键水利设施,将全县2座水库、2座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9座水电站、3条河流堤防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实现水库运行、供水保障、污水处理等核心领域无遗漏。
二是精准落实排查举措。依据水利安全生产规范,采用“实地查看+资料核查+现场询问”三维排查方式,对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制度落实、设备维护、应急保障等逐一检查,重点核查水库关键部位、水厂水质管理、污水处理排放、水电站安全运行、堤防防汛设施等情况,确保排查无死角。
三是建立内部奖惩机制。指导各水利单位制定事故隐患奖惩标准,将隐患排查治理与单位绩效考核、个人奖惩直接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排查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激发全员参与隐患治理的积极性。
四是规范信息上报管理。安排专业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监管系统操作培训,明确上报内容、时限与要求,确保各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安全排查、工作动态等信息,实现安全信息实时共享与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将安全生产置于首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六是提升应急能力。督促各单位持续深化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水利设施运行安全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下一步,水利局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回头看”机制,定期复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同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不断优化管理举措,推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安全保障。
审核人: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