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小水电分类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水厅【2023】216号)要求,我局委托乌鲁木齐灏霆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精河县小水电分类整改评估工作和小水电“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精河县水利局组织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相关专家对评估报告和一站一策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建议。
按照“一站一策”方案要求,精河一级电站存在需整改问题2个,1、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未开展竣工验收。2、电站环评验收手续不全。大河沿子一级电站存在问题两个,1、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未开展竣工验收。2、电站环评验收手续不全。此后我局督促两座电站落实提出的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2026年3月1日,以上两座电站分类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符合分类整改小号条件。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整改销号情况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精河县水利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
审核人:赛帕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