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精河县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3月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组织辖区内的6家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召开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导会议。
会上,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工作人员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宣贯和解读,详细讲解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限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会上,强调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指导帮扶企业填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把握好报送环境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要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最后,精河县分局就企业关心的问题逐一具体分析、详细解答,为企业切切实实地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继续加大对环境信息披露企业的指导帮扶,确保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完成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