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县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精河县高度重视露天焚烧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紧急通知》(博州农发明电〔2019〕12号)的要求,大力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整治。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坚决遏制随意、恶意焚烧。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农作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动员大会详细部署工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深入实际,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日巡查制度,对责任人的岗位履职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倡议书》,倡议居民主动了解露天焚烧的危害,带头拒绝露天焚烧,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三是压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秸秆焚烧污染防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并要求全县各乡镇场(街道)通过周一升国旗仪式、微信群转发、利用覆盖各乡镇场的广播早晚轮流播放禁止焚烧秸秆工作等形式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截至目前,《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倡议书》共转发400余次。通过以上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