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精河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博州声环境监测方案要求,5月18日至5月19日精河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城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工作。
根据《精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全县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计136个,其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05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7个。监测期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按照噪声监测时间节点、监测频次和监测要求,对精河县9个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连续24小时监测。
下一步,精河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监测数据进行持续统计分析,为准确掌握我县声环境质量状况、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数据资料。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