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气污染防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来精河县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

日期:2024-09-20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分享:

为进一步推进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巩固和深化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成效,2024年9月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废处对精河县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及医疗机构开展评估帮扶,指导企业及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强化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管,全力做好“安全中发展”生态环境保障工作。

帮扶人员分别对精河县一家医疗机构和一家回收危废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指标要求,逐一对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一一指出、逐条讲解,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切实做到闭环管理。

通过开展帮扶工作,有效提升了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环境安全意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继续加强帮扶指导,强化政策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精河县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