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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践行节能减排、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的经验措施

日期:2025-06-30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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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节能减排,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主要经验做法及措施:

㈠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

一是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二是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工作主线,以落实博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两高”行业项目环境准入的重要依据。2024年至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地为零。

㈡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

加快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为目标,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式发展。已建成一批新能源光伏项目7个,总装机容量24.6万千瓦,年减碳量约1.74万吨;在建风电和光伏项目8个,总装机容量322.2万千瓦,年减碳量约50.08万吨;积极储备新能源项目3个,装机容量756万千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2.5万亩,建设场址3处,均为光伏项目。为完成全年绿色发展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㈢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1.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一是精河县2021年以来关停淘汰17家24台规模小、脱硫除尘工艺落后的燃煤锅炉;二是稳步推进散煤用户清洁能源替代。三是完成分户煤改电9165户,分散农户煤改电供热面积达76万平方米;完成4个乡镇场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乡镇场电采暖供暖面积35.3万平方米;四是完成城镇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城镇电供暖面积70万平方米。全面摸排园区老旧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工作进程。园区预计新增使用燃气企业11家。

2、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我县于2020年底前已全面完成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黄标车清理。全面落实汽油车、柴油车国Ⅵ新车准入标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截至目前,新准入机动车39521辆,其中汽车29935辆、摩托车9419辆、农用运输车4辆、挂车163辆。完成精河县非道路移动机械1364辆的编码登记工作。二是严格机动车检测。对辖区内拥有机动车检测资质的“金桥检测站”和“宏德检测站”已规范化联网,排放检验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

3、实施城市扬尘治理。是督促中环洁推进城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结合春季风沙扬尘天气较多的特点,优化清扫保洁工艺,配备4辆洒水车、6辆扫地车,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方式,切实提高城镇道路保洁质量。二是加强对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密闭运输,严查随意撒漏等违规行为,未发生违规运输行为。三是严格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对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一季度对计划开复工的14个项目工地进行了全面宣传指导,督促项目工地开工后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

㈣推进污染减排工程

为全面推进“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提前谋划,充分挖掘减排潜力,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主动与教育、住建、乡村振兴和车管所等部门对接,深入挖掘燃煤锅炉淘汰、清洁取暖、汽车尾气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和改造等工程项目减排潜力。2024年,精河县实施以上重点减排工程,将完成NOX减排量301吨,VOC有机废气减排量8.12吨,化学需氧量减排量70.9吨,氨氮减排量8.76吨。通过各项减排措施,精河县空气质量优良率由原先87.1%上升到91.3%,完成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稳步推进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合理确定新能源开发规模、布局与时序。

二是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发布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落实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提升排放水平等措施和要求,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三是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持续降低新能源产业成本。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面节能意识,倡导广大群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一份力量。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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