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精河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履职尽责,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书写生态新答卷。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执法巡查。2024年上半年各级河湖长对全县28条河流(湖泊)开展巡河检查667次(完成自主工单141次),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18余次,发现河湖问题48处,完成整改46处,正在整改2处,未发现入河入湖排污口及农村黑臭水体问题。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倡导广大群众共同爱护河湖环境,将农集、商场等地作为集中宣传点,广泛宣传节水爱水,预防水污染政策条例,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宣传效果明显。以精河县六五环境日宣传为契机,在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大院进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制、企业排污政策条例等进行宣传讲解,由11个成员单位,做到入园区、进企业,覆盖6家企业,发放300余份宣传材料。
三是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对重点河流、河段开展全方位排查,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排查整治,自查并整改“四乱”问题4个。
不断压实河湖沿线村队和水库的主体责任,强化水岸同治,累计清理河湖塑料垃圾129余公斤,河道沿岸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志愿者、各级村队社区干部群众在精河、大河沿子河等主要河段组织开展卫生整治“弯腰行动”5场次,活动所在河道河段卫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推进河湖管理智能化建设。在重要河段、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点位24个,形成了针对河湖污染防治智能监控、平台反馈、即时处理的闭环监管体系。采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与河湖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在精河、大河沿子河重点河段设立2块电子公示牌,2块电子界桩,促进河湖监管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三、困难问题
㈠人员力量薄弱且资金不足。乡(镇、场)河湖长制办工作人员身兼多职现象普遍存在,乡(镇、场)河湖长制工作经费无法保障。
㈡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够。虽然每条河湖都设立河湖长,但乡(镇、场)、村队(社区)级河湖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河湖长的职责和作用,宣传培训的力度有待加强。
㈢群众水污染防治意识薄弱。村民对政府固有的依赖心理很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动性欠缺,没有形成保持良好的人居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
四、意见建议
1、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各司其职,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合力。适当引入考核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
2、加大预防水污染宣传。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引导村民不乱倒各种垃圾、不将生活污水直接向河内排放、不占用、堵塞河道,增强村民的主体责任感。探索聘任村级河长制社会监督员,拓宽群众对污染源的监督和举报的渠道。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