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良性有序开展。截至目前,精河县辖区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一是强化重点涉土企业监管。精河县分局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同时,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每年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规范自行监测工作实施,按时完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精河县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严格建设用地用途管控。精河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建立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动态更新联动监管名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严格日常用地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精河县分局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定期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查,截至目前,辖区内无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此外,专项开展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排查,对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下的污染场地进行调查评估。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行为,提升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