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7月10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文旅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科技局对全县6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中,重点检查了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同时,向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检查中发现问题2条,要求立查立改。

下一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不断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审核人:郭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