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汇泰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申请开发博州精河县托里镇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片区一)的报告》,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博州自然资源局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博州精河县托里镇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片区一),土地开发期限1年,即2025年3月至2026年3月。项目区建设规模118.92公顷(1783.8亩),项目开发后形成水浇地110.86公顷(1662.9亩)、林地1.13公顷(16.95亩)、道路1.15公顷(17.25亩)、沉砂池首部0.57公顷(8.55亩)、泄洪渠5.22公顷(78.3亩)。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及用途实施土地开发,在规定的开发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期限延长的,应依法依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不得超过1年。
三、项目实施前,应依法依规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等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应同我局签订土地开发合同,并严格按照土地开发合同约定实施。
此复。
2025年3月12日
审核人:陈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