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因建设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工程项目需要,临时使用精河县托里镇5宗15.71亩(10473㎡)土地作为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工程临时使用,2023年8月25日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精自然资函〔2023〕75号)。
现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已对该临时用地15.71亩完成了土地复垦,并向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及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了验收申请。2026年4月17日,经现场验收,该临时用地地上建筑已拆除,灌木林地已复垦,认为基本达到《G30高速精河县沙泉子停车区LNG、CNG加气南、北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中复垦要求,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4月21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1日
审核人:陈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