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

精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精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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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经一路环保局综合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21216 。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通过精河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8条,其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行政许可信息4条、放管服改革信息26条、政务动态信息72条、“五公经费”信息4条、精河县司法局权责清单(共5类,项19)。做好机构设置相关栏目的实时调整。通过“精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97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精河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有力推动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信息公开方式、具体事项和范围,优化了依法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精河县政府网站平台,深入研究网站栏目设置和评估细则,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2023年,开展普法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达10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5万余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有效利用“精河司法”“精河零距离”等平台履行公开职责;深入落实《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党政机关全面设立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县乡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2023年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及重要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方案318件,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参与本单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466条。

㈤监督保障

为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县司法局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安全检测和信息审查等方式进行管理;明确每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环节流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主要存在的不足: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供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开能力。二是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精河县司法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封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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