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

精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来源:精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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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精河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围绕核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精河镇和平东路5号;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77000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精河县公安局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㈠主动公开情况

精河县公安局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并依据上级公安机关转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结合实际规范执行。县局情报指挥中心警令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事前审查。及时、规范、有序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精河县公安局采取定期编制、专人审核、统一发布的方式,2023年合计编制发布可公开信息280余条(篇)。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精河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精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做好警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㈣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健全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二是依托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深入信息公开。在行政服务大厅,将公众需要即时知晓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即时公开,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定期公开,切实将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三是依托窗口部门发布提示,丰富信息公开。交管、户政、出入境等窗口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自媒体形式,将最新的政策信息进行网上及时发布。户政服务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等窗口设置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在办证窗口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并印制各类办事指南发放给群众,形成了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下警务公开栏同步公开的工作模式。

㈤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局领导为全局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承办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审阅制度。在平时公文办制过程中严格实行“一签二审三校”制度,通过严格的办文程序保证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指定专人参加县政办组织开展的信息平台建设培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三是健全完善工作职能。从职能范围,工作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要求对已公开的制度、规定、承诺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 0 4 3 0 0 0 3 2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精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精河县公安局将紧盯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促进精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精河县公安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王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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