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来源: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大河沿子镇迎宾南路1号;邮编:833305;联系方式:0909-54319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镇域发展重点、民生关切热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㈠ 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5条,其中对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信息及时动态调整、发布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放管服”改革信息55条、乡村振兴信息26条、政务动态信息46条、“五公经费”信息4条。充分运用“天山青之乡大河沿子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06条,视频号发布各类视频106部。印发国家安全、交通安全、居民医疗和养老、电信诈骗、防灾减灾等各类宣传材料9000余份。

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公开;二是动态更新维护。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回头看”,及时修改、撤换错敏信息、失效信息,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保密性、时效性;三是规范归档管理。对已公开信息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档,实现信息管理全程可追溯。

㈣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常态化梳理相关栏目内容,及时归集、规范发布相关信息,做到内容翔实、更新及时、安全规范;二是充分运用“天山青之乡大河沿子镇”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镇村工作、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热点资讯,打造便捷的掌上信息窗口,让政务信息高效触达群众;三是结合镇村实际,以国旗下讲话、集市日宣传、马背宣讲队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线下宣讲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解读政策要点、解答疑难问题,打通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㈤ 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夯实工作组织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督导整改。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严督实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精准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局限于原文转述,语言偏专业晦涩,通俗化、可视化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够。信息公开多以单向信息推送为主,互动渠道单一。三是业务人员稳定性不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变动频繁,新人培养周期长,略微影响工作质效。

㈡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化政策解读,用案例、问答等形式拆解政策,明确解读重点,规避冗余表述,让群众快速抓核心、懂应用,提升解读精准度。二是拓宽互动渠道,增设互动专栏,畅通留言、咨询等反馈渠道,主动对接群众需求,确保互动有回应、有落实,提升互动质效。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岗位AB岗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核心工作,完善岗位交接清单与流程,做好工作资料留存归档;及时开展岗前专项培训和以老带新传帮带,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保障工作无缝衔接、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边婧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