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信息报告

日期:2026-01-30

来源:精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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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办联系。【地址:精河县经一路环保局办公楼四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01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精河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精河县关于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坚持将政务公开与提升政务服务相结合,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精河县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46条,其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安全生产信息36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条、政务工作信100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8条、应急预案6条、“三公经费”按季度公开。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㈢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要求完成今年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公开属性,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依托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准确发布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动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窗体顶端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精河县应急管理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基本原则、内容范围和公开的程序,切实加强组织保障,按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信息。

深入研究网站栏目设置和评估细则,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震应急宣传和演练活动。2025年,开展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演练1966余场次,参与17650余人。防震减灾宣传周期间全县开展宣传活动2766次、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21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800份、开放科普教育基地2处、受教育人群达1866人次。依托“精河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累计转发推送各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息10余条;

㈤监督保障

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到各科室,由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加强对平台的日常安全维护,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开展定期重点排查,避免信息延迟发布或漏发,确保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及时发布,强化信息质量,防止出现错敏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二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 强化培训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操作能力。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时限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 加大宣传与重点公开力度:全方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工作人员普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操作方法,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精准理解并熟练运用各项规定。持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如安全生产政策、灾害预警信息、应急救援措施等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本年度精河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撰写人:署合拉 联系电话:14799921631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审核人: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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