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2-24

来源: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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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j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精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电话:0909-5328009,邮编:8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㈠主动公开情况。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动态更新县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提高质量,强化使用,更好地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开渠道建设等6类法定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193条,办理“领导信箱”留言27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渠道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持续提高办理规范性、准确性。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内容涉及土地征收、社区物业管理等领域。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认真落实读网、保密审查、信息审核、会商研判、审看纠错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托开普云等技术监测平台,对相关信息实施实时动态监测,全年未发生网络舆情和安全事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章整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章整理工作。清理共涉及各类文件72份,其中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废止1份,需修改0份,占清理总数的1.39%;继续有效3份,占清理总数的4.17%。政策性文件68份,废止6份,占清理总数的8.33%;失效0份,需修改0份;继续有效62份,占清理总数的86.11%。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发布图文、视频等多元化政策解读材料3条,开展“政务直播”政策宣讲18场次。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成县政府网站向自治区集约化平台迁移的页面改版和数据迁移工作。优化网站栏目,开设“高效办成一件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等专栏,集中公开集成服务指南24项。规范管理全县11个备案政务新媒体,确保运行稳定、更新及时。

㈤监督保障情况。组织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轮次,覆盖工作人员120余人次,提升信息审核与解读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专报”工作机制,全年印发工作专报3期。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7

行政强制

5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39

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7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内容安全审核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二是基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深化。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压实审核责任链条。建立错敏信息“双人复核、痕迹管理”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力争实现公开内容“零差错”。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健全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各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和标准,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快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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