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河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走进艾比湖

本次普法活动立足艾比湖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实际,面向一线护林员、周边牧区群众开展面对面普法、心贴心答疑。针对群众在湿地巡护、农牧生产、旅游出行中遇到的各类生态法律问题,法院干警逐一细致解答,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解读法律条款,结合破坏湿地、非法猎捕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群众扫清法律认知盲区、厘清守法边界,直观感受生态法治的严肃性与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拥有十年湿地管护经验的护林员巴音查汗,常年坚守在艾比湖湿地两万亩重点管护区域,坚持每日早晚常态化巡护,是湿地生态保护的基层守护者。亲眼见证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辖区鸟类数量不断增加,生态逐步修复,更加坚定了他持续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信心。
“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普法,把法条讲得简单透彻,特别实用。”巴音查汗坦言,此次普法让他清晰掌握了湿地保护的法律红线,今后不仅会严格依规开展巡护工作,还会主动向游客、牧民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全力守护艾比湖湿地生态环境。
据悉,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典,构建起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迈入新阶段。
精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岩介绍,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起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本次走进湿地开展普法宣传,就是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推动生态法治宣传接地气、入人心,依靠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
此次专项普法精准对接基层生态保护需求,有效提升了基层管护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和群众生态法治素养,打通生态司法普法“最后一公里”。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曹瑞峰表示,法院将持续依托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湿地普法、巡回审判、案例宣讲等活动,不断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修复与治理并重,以精准司法、广泛普法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为县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图文/叶·叶尔登比力克、门佳璐
审核: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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