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钙基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2026-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新疆绿清环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精河县钙基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特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精河县钙基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2026-2035年)
规划范围:精河县钙基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0.6平方公里(60公顷,合900亩),位于精河县晶羿矿业有限公司西侧。
规划面积:严控规划用地总量在0.6平方公里以内,通过分期开发、滚动建设的方式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同时为远期产业升级和重大项目落地预留必要的弹性发展空间。
规划期限及产业规模:2026-2035年,共10年。其中,近期2026-2028年,重点开发起步区200亩,形成80万吨/年石灰石加工能力;中期2029-2030年,推进中期扩展区300亩开发,加工能力扩至150万吨/年;远期2031-2035年,完成全部0.6平方公里园区开发建设,形成220万-25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加工能力,条件成熟后弹性提升至300万吨/年。
产业规划:以钙基新材料为主线,按“资源一基础加工一精深加工一下游应用”四个层级有序延伸,逐步构建覆盖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的完整产业体系,实现从资源型园区向价值型园区的转型升级。
总体定位:立足精河县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综合考虑国家战略导向、市场需求空间和产业发展规律,精河县钙基材料产业园的总体定位概括为“一基地、两中心、三高地”。
“一基地”——钙基新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立足阿勒担达坂矿区1.2亿吨优质石灰石资源,远期形成220万-250万吨/年石灰石综合加工能力,条件成熟后弹性提升至300万吨/年,打造全疆特色鲜明、链条完善、面向中亚市场的钙基新材料专业化生产基地。
“两中心”——建设钙基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和面向中亚的钙基材料贸易物流中心。依托研发平台和检测中心,打造疆内钙基材料技术创新高地;依托阿拉山口口岸,建设面向中亚的钙基材料贸易物流枢纽。
“三高地”——绿色循环发展高地、产业协同发展高地、对外开放合作高地。打造低碳排放、循环利用的绿色园区典范;构建以钙基材料为核心、与精河化工园区错位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通信地址:精河县城镇友谊路7号党政综合楼1号楼
联系人:王斌
电话:13809995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绿清环科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50号西城一品13号综合楼1单元104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76149559
邮箱:616142924@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环境概况和收集相关资料,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是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作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开展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主管部门,征求专家和领导意见后进行修改,然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规划区周围可能受影响的民众。
主要事项:
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②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③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能起到推动作用;
④您是否同意园区在此选址开发建设;
⑤您对园区的开发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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